FSC CoC联合认证资格要求发表时间:2019-08-27 10:32 上期我们讲解了关于FSC多点认证和单点认证的资格要求,但是FSC认证还有一种形式,那就是联合认证,下面就给大家详细讲解联合认证的资格要求 1.FSC标准中要求如果证书范围内包含2个或者多个满足下列要求的独立法律实体(在FSC-STD-40-003中成为参与地址),则可进行CoC联合认证: a)应符合如下“小”的定义: i.不超过15名员工(全职);或或 ii.不超过25名员工(全职),且年营业额不超过1,000,000美元。 说明:年营业额标准仅适用于有盈利性活动的组织 b)持有证书的组织联通所有参与地点应位于同一个国家 说明:FSC-PRO-40-003授权FSC国家办公室定义详细的国家CoC联合认证资格标准。国家资格标准由FSC批准并代替上文的条款15.1a),并在FSC网站上发布(在FSC-PRO-40-003a中)。 2.对于联合CoC认证,证书范围内所有参与地点都应符合FSC-STD-40-004和FSC-STD-40-003中规定的适用的认证要求。 说明:认证机构审核CoC联合认证基于FSC-STD-20-011中定义的抽样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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